各党支部、各事业单位、各部室:
根据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海省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三阶段工作指导意见>通知》(青学组发[2009]2号)精神,省科协学习实践活动要在已完成的第一、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第三阶段的要求抓好继续深化学习、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搞好总结和测评工作、加强领导和指导检查等六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下发第三阶段工作方案,请认真总结第二阶段工作的经验,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本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继续深化学习
各单位、各支部、各部室的学习要做到“抓好三个重点和一个坚持”。一是抓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二是抓好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讲话的学习,三是抓好省委十一届五中全会全体会议精神和即将召开的“两会”精神的学习。坚持各支部学习制度,认真组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部署上来,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
二、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省科协及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分别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制定的整改落实方案要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并对整改落实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在制定整改落实方程过程中要集中听取党员、群众(含民主党派)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
(一)明确落实整改项目。对征求的意见和分析检查出来的问题归纳梳理,找出制约科协科学发展和影响科协“三三三”(即三个抓手、三个平台、三个亮点)工作部署的突出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亟需解决的问题,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项目中,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结合实际进行整改。
(二)明确整改落实目标的时限要求。对纳入整改落实的项目,可分为三类:一是在活动期间就能解决的问题;二是在一、二年内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三是靠自身力量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对此,要有近期目标和中长期安排,明确到什么时间达到什么目标。
(三)明确整改落实措施。对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涉及多部门的问题,采取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逐个解决。
(四)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对需整改落实的问题和需要健全完善的制度,要分解落实到项,责任落实到人,达到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的要求,落实责任制。对本部门本单位要研究的问题和制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带头整改。
(五)对整改落实做出公开承诺。省科协和各事业单位的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后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对重要事项要做出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省科协整改方案公布前交省第二指导检查组审核把关,并于2009年1月下旬前报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科协各事业单位的整改方案1月下旬前报省科协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三、解决突出问题
解决突出问题要突出科协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特色,推进各项工作有序、稳定展开,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坚持立说立行,狠抓工作落实,实现工作的新跨越。
(一)着力解决影响科协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从全面推进“三、三、三”的工作目标入手,积极在科学普及、学术交流、科技咨询、青少年科技活动、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科普宣传等方面找准切入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突出科学发展上水平这个整改重点。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要求,着眼于办好几件干部职工普遍关心、期待办好的实事。对受外部条件影响和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说明原由,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要持之以恒做好工作。
(三)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化、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言行不一等等现象,促进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四)解决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省科协及所属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集中力量首先解决好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对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报请上级协调解决。
四、完善措施,创新机制
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创新机制是学习实践活动保持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要理清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放在解决制度缺失和完善制度建设工作。在创新机制、建立制度上要从注重推进机制创新、明确机制创新内容和体现科学性、政策性三个方面出发,要结合科协工作的实际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增强针对性、指导性、时效性;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以利于保障科学发展;机制创新要注意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进行充分论证,依法进行和规范操作。省科协及各事业单位要根据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的计划,于2月上旬向科协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计报告新建制度和修订制度的目录及工作进度情况。
五、总结和测评工作
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做好以下三点工作:
(一)认真总结成效和经验。按照省委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和实际工作,对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总结即要真实反映和评价活动的整体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要突出工作特色和取得的成绩,提出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的努力方向及主要措施。
(二)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两项内容:一是对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二是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省科协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按省委第二指导检查组的要求适当分解测评内容,确定参评人员规模、范围,确定测评程序、方式后进行测评。测评工作在2009年2月中旬完成。
(三)召开总结大会。根据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测评结果起草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特点、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措施。各支部总结报告于2月10日前报机关党委。省科协总结报告经指导检查组审阅定稿后,报告于2月中旬报省学习实践指导小组办公室,2月下旬召开总结会议。
六、加强领导,确保完成学习实践活动各项任务
省科协学习实践活动要继续坚持党组书记全面负责制,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各负其责、以身作则、完成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集中精力抓好第三阶段工作。这个阶段还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和自查工作,检查一下党员、干部是否通读了中央规定的学习内容,是否参加了解放思想讨论,是否参与了献策建言,是否参加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等。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中国科协5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认真履行科协“三服务一加强”的职责,切实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推进科协工作的强大动力源泉。
省科协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1月12日